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71
(资料图)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兴华于2023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辞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中兴华除确认审计业务相关约定书已解除外,还正式主动向公司提出辞任,中兴华不再是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尽快推进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舜天信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告知中兴华,其表示对此事项已知悉。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简介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2020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708室。首席合伙人肖东义。2022册会计师人数 7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4,635.2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872.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3.00 万元;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5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12.97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执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行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国璋:从业29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1994年6月,加入舜天信诚17年。2022年为新三板公司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5517),北京蓝天瑞德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军 : 舜天信诚合伙人,从业 20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2003年10月,加入舜天信诚17年。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颖: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19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及纪律处分 0 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蔡颖 | 2022年11月7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山东监管局 | 执业行为 |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 年度审计收费本期拟收费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96 万元,内控审计费 24 万元,审计收费 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与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审计收费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中兴华于 2023年 1月 30日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前期已委托中兴华开展了部分审计工作,2023年4月27日,公司因中兴华在约定期限内出具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的审计报告存在困难,公司向中兴华寄送了《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解除与其签订的业务合作相关合同(《审计业务约定书》(【2023】第430240 号)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2023】第430241 号))。2023年5月11日,中兴华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辞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中兴华除确认审计业务相关约定书已解除外,还正式主动向公司提出辞任,中兴华不再是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兴华于2023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辞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中兴华除确认审计业务相关约定书已解除外,还正式主动向公司提出辞任,中兴华不再是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尽快推进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舜天信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中兴华已经辞任公司 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告知中兴华,其表示对此事项已知悉。公司也与舜天信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舜天信诚对此表示有意承接该项业务,会按相关规定流程推进。由于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公司就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对舜天信诚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舜天信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舜天信诚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公司与舜天信诚经充分协商确认的 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聘请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同意聘请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必须与审计机构紧密配合,确保尽快披露年报,不要干预审计机构发表审计意见。独立董事刘峰先生原则上同意聘任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公司 2022年年报的出具已经没有时间空间了,请公司及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好新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确保年报和季度报的出具,切不可出现退市和伤害到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请舜天信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4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