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方案提到以下人群为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
(一)大于65岁,尤其是未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
(二)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以及维持性透析患者;
(三)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
(四)肥胖(体质指数≥30);
(五)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
(六)重度吸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