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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廉烟台”微信公众号7月31日消息,日前,栖霞市监委对栖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科原副科长姜迎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姜迎军违反廉洁要求,利用职权为本人谋取私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姜迎军严重违反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栖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栖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