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0〕31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内能法改字〔2022〕1440号)等文件规定,经自评、初审及考核,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泰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次,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确认,有效期至2026年5月。此公告同时发布在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3年6月8日